布展时间:2007年8月11日-12日
展览时间:2007年8月13日-15日
撤展时间:2007年8月15日下午3点钟
展会介绍:
“BHC上海美容化妆品展”创办于2000年,而今已逾七载,每年8月固定在上海举办。七年的成长、七年的历炼、七年的蕴育、七年的积淀,在不断拓展规模,提炼主题的基础上,“BHC上海美容化妆品展”已成为独具特色的业界知名展会,影响力逐渐显现,受到了行业企业的重视。
“BHC2006第八届上海美容美发化妆用品博览会”已于2006年8月20-22日在上海光大会展中心成功落下帷幕,220家企业参展,展出面积达1.2万平方米,专业观众达5.3万人。其中海外专业观众占3%,华东地区观众占56%,其他省市及自治区占40%。观众大多来自美容院、经销商、代理商等。同期举办了多场演示会、产品发布会、论坛及研讨会。展会的各项数据较之前两年都取得明显的突破。
作为中国美容行业的重要年度盛会,“BHC上海美容化妆品展”为广大的美容行业供应商、经销商、代理商及美容院提供广阔的贸易平台,是商家提升企业知名度、寻找贸易伙伴、拓宽业务渠道的最佳途径。我们期待与您相会在8月的“BHCSHANGHAI2007第六届上海国际美发美容节暨第九届上海美容美发化妆用品博览会”上,与您携手共创商机。
展期精彩活动
为扩大展会的权威性及专业人士的参与,展会期间主办单位将在现场举办:
1)上海国际美发美容美甲邀请赛
2)美容美发化妆品连锁加盟展览会
3)国际发型化妆时尚表演
4)美发美容业高级论坛
展览会期间主办单位将举办高水平的技术交流会、专题研讨会、产品演示会及连锁加盟项目发布会。各单位可向组织单位申请举办。
参展要求
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经营进口化妆品需有:商检合格证、卫生合格证;
厂家需有生产许可证、卫生许可证、不经营假冒伪劣产品,否则后果自负;
07年展会推广与新举措
本届展会在美容展览会的大框架下划分不同专题展区,以各专题展区为导向,以具有广度和深度的广告宣传为启动,大众媒体和专业媒体相结合全方位宣传;
设置买家专区,提前收集买家需求信息及公布参展商企业展品清单,展会现场进行配对交易,并为大买家提供全程贵宾级服务,增加贸易机会;为参展商和观众搭建起沟通洽谈的桥梁,力争形成供需互动、理念互动、技术互动。
为参展企业提供一个完备的商务平台,助其开拓美容市场。我们将通过新闻发布会、展览快讯、综合性的广告宣传及网络宣传等一系列的市场推广活动使参展商得以定期地与目标客户进行联络沟通。
主办方通过前八届展会的经验和拥有美容行业数据库及自己的专业网站,能确保展会拥有高质量的专业观众;能为参展商提供全方位、专业化的服务和免费的网上宣传。
参展范围
美容类:美白、保湿、面膜、洁肤、防晒、眼部护理、手部护理、面部护理、抗皱祛斑除痘、其他护肤用品;
美发类:洗发护发系列、染烫、假发、防脱生发、电吹风、烫发器类、洗头设备、理发剪、理容椅类及其他;
美体类:美体器材、美肤器材、丰胸用品及仪器、减肥用品及仪器、水疗设备、蜡疗设备、薰香用品用具、美容床类、测试器材、其他美容美体器材;
彩妆、香水类:彩妆、香水、彩妆香水用品及用具;
美甲纹绣类:美甲用品及用具、纹绣用品及用具;
连锁加盟类:美容美体系列、发品系列、彩妆、美甲、纹绣系列、设备仪器系列;
其它类:美容保健品、医学美容、功效型化妆品、口腔美容、美容院、发型设计中心、个人护理用品、美容健身中心、美容教育培训机构、美容化妆书刊杂志网络及现场演示等;
参展费用:
9㎡标准展位收费(包括:展出场地,2.5m高壁板,一条中英文楣板、洽谈桌一张、二把椅子、220V电源插座、射灯二支、展位内满铺地毯):(注:双开口展位加20%费用)
国内企业:A区:RMB7000元B区:RMB6000元C区:RMB5000元 国外企业:2000美金
室内光地收费(最少租用36㎡、包括:展出场地、保安、清洁服务,不含其它设施及特装管理费)
国内企业:700元/㎡ 国外企业:200美元/㎡
免费提供服务:
】会刊上刊登100字以内的中英文简介(请提供电子word版格式文稿或电子邮件,)
】定期展场清洁及24小时场馆保卫
】提供入场券及请柬供参展商邀请客户使用
】会刊广告和其它广告
◆封面:18000元◆封底:15000元◆扉页:12000元◆封二:10000元
◆彩色整版:5000元◆彩色连版:9000元◆黑白内页:2000元◆封三:8000元
◆文字整版:1000元◆请柬:3800元/万◆条幅:2000元◆空飘气球:1000元/天
◆充气拱门:1500元/天◆入场券:3000元/万(注:请柬、入场券3万张起印)
】参展细则
1.填写参展申请及合约表邮寄或传真至组织单位;
2.参展商应在申请展位后7日内将参展费用[50%(预付款)或全款]电汇或交至组织单位,余款应在2007年7月15日前付清,我们将在收到全部参展费后开具发票;
3.2007年7月15日后报名的参展单位,须全额一次付清参展费;
4.参展商在汇出各项费用后,请将银行汇款单传真至组织单位;
5.参展商只有在规定期限内支付50%预付款后,所定展位才可保留;
6.组织单位收到参展申请及展台费用后,将于2007年6月30日前寄《参展商手册》给参展商。